2023年12月21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起诉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以下简称“腾讯音乐”)旗下的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狗音乐”)侵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41首歌曲的十个案子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酷狗音乐侵害音著协对案涉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继2023年12月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酷我音乐侵权后,腾讯音乐旗下又一音乐平台被判侵权传播音乐作品。
酷狗音乐于2004年上线,是腾讯音乐旗下的最主要的数字音乐平台之一,拥有海量活跃用户,与QQ音乐并驾齐驱,共同占据了数字音乐的绝大多数市场份额。酷狗音乐在未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和支付相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平台上大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并提供在线播放、下载等服务,此等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广大词曲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给词曲著作权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腾讯音乐作为中国大陆最大的网络音乐服务平台,在线音乐月活跃用户数有近6亿人,在线音乐付费用户数已超1亿人,旗下有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民K歌、酷狗直播、酷我聚星、酷狗唱唱、懒人听书、酷我畅听等多家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音乐、音乐直播、在线K歌和在线听书等服务,在相关领域均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自2021年以来,腾讯音乐旗下众多网络平台持续大规模侵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经音著协多方交涉无果。为此,音著协现已在多地法院提起对腾讯音乐旗下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民K歌等平台违法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行为的侵权之诉,其他系列案件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上述维权案件的胜诉判决是音著协对腾讯音乐平台大规模从事侵权音乐传播行为发起的一系列维权诉讼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