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音著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及协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会员大会是音著协的最高权力机构。
音著协总部设在北京,有会员部、作品资料部、表演权许可业务部、复制权许可业务部、广播权许可业务部、法务部、信息宣传部、分配与技术部、财务与总务部,共9个职能部门。音著协专职工作人员逾80人,他们拥有法律、音乐、市场营销、IT、外语等多种不同专业背景,从而支撑起协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高效服务机制。根据发展需要,音著协在全国多个地区还委任了多名地方首席代表,支持协会在各地区开展工作。
【代表性】自成立至今,音著协始终定位在服务广大音乐著作权人、服务各类音乐使用者、服务国家之上。根据会员授权、与海外同类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等方式,音著协管理着世界范围内300多万词曲作者的超过1800万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具体权利项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会员发展】截至2023年底,音著协国内会员总数已达 12864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继承人以及其他合法拥有音乐著作权的个人及团体。其中曲作者7954人,占总会员数约为61.83%;词作者4274人,占总会员数约为33.2%;继承人440人,占总会员数约为3.4%;出版公司175个,占总会员数约为1.36%;其他21人,占总会员数约为0.16%。
【许可收费】2023年,新冠疫情虽然基本结束,但各行各业经过三年的疫情冲击尚未完全恢复,与疫情前相比,音著协的许可业务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应对此种情况,协会积极调整和落实相应策略,最终成功稳住了许可工作的大局,分配工作也有条不紊地顺利完成。经初步统计,2023年协会收取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财务到账金额约人民币4.27 亿元。截至2023年底,协会历年来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总收入已达人民币38.7亿元。
【使用费分配】2023年音著协共进行4期13 次许可使用费分配,涉及许可收入金额约人民币5.41亿元,扣除增值税6%后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1 亿元,该分配金额为历年最高。2023年协会管理费比例约为16.6%。
【国际合作】音著协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2007年6月,音著协成为国际影画乐曲复制权协理联会(BIEM)成员。2012年10月,音著协加入国际复制权联合会(IFRRO)。在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的框架下,音著协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
【资料管理】2009年3月,音著协被批准成为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ISWC)在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唯一代理机构。该编码具有在世界范围内、在所有音乐载体及传播方式中识别每首音乐作品的唯一性的特征。音著协通过国际权利人数据信息系统(IPI)和国际标准音乐编码(ISWC),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须为音著协会员)的作品纳入国际著作权信息识别系统,使得其音乐作品一旦在海外被使用,便可及时通过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实现相应的著作权权益。
【服务平台】2021年8月20日,音著协在官网上线了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iSMC,Integrated System of Music Copyright)。iSMC是音乐作品信息数据和著作权服务一体化的集大成平台,它依托于覆盖全球范围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和横贯各主要行业的音乐使用监测大数据系统,可以为音乐著作权人、音乐使用者等产业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著作权服务,一站式解决作者入会、作品登记、权利查询、许可管理、使用费分配等问题,在促进音乐产业繁荣的同时,还可以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文化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