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游览西湖全貌,再看一场“印象·西湖”演出,近年来成了游客的又一个旅游“标配”。众所周知,“印象”系列表演是由我国著名导演张艺谋指导的大型实景演出,而“印象·西湖”则是继“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后的又一部“印象”系列力作,因此,自公演以来便吸引着大批游客慕名前来观看。2016年,为迎接杭州G20峰会的召开,“印象·西湖”在原有的表演基础上又进行了全新的创作升级,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最忆是杭州”演出。
有了张艺谋总导演的“印象”系列为名头,又有了G20峰会的光环加持,今天的“最忆是杭州”可谓是炙手可热,一票难求。自正式公演以来,“最忆是杭州”平均每天演出2场,票价360元、420元、980元不等,至今6年期间累计演出达1300多场,已名副其实地成为了杭州城的一张“名片”。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以国家级活动为背景的大型演出项目,其表演使用的歌曲竟然没有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授权!
经调查,在“最忆是杭州”的节目表演中,长期使用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我和我的祖国》,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按照正常的版权市场规范,演出组织方在演出前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申报曲目,并依照公示的使用费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方可合法使用歌曲。但是,“最忆是杭州”的演出组织方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印象公司”)并没有这么做。发现此情况后,音著协工作人员多次以发函、电话、面对面沟通等形式敦促印象公司尽快处理音乐版权问题,希望印象公司依法取得音乐著作权许可,缴纳相应的著作权使用费以树立合法合规使用音乐的“西湖形象”。然而,印象公司始终以“版权事宜已委托给制作方、导演方等第三方公司”为理由推脱拖延,拒绝解决音乐版权问题,致使音著协的许可授权工作不能依法完成。
为了更好地维护会员权利,打击侵权行为,音著协于2021年6月15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随后法院正式立案。同时,根据演出的实际票价与演出场次计算所得出的实际损失,结合其全国影响力及侵权的恶意程度,音著协提出了据涉案歌曲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人民币720余万元的赔偿申请。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中,对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着国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重侵权成本的决心。但是,获得经济赔偿并不是协会的最终诉求,协会希望通过诉讼促进广大使用者尊重知识产权,尊重著作权人,养成先许可后使用的习惯,共建和谐的版权市场秩序,推进版权事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