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收转信息公示
协会在收转法定许可的著作权使用费的工作中,会遇到使用者不能提供词曲作者信息或者使用者虽然提供了词曲作者信息,但协会通过多方联系查找不能找到作者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协会会将这首音乐作品信息录入音乐作品录音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公示表,并将要收转的使用费保留在协会,由权利人进行认领。请相关音乐作品权利人点击下面的链接,下载音乐作品录音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公示表,核查表中是否有自己拥有权利的作品。
如果有权利人能确认自己的作品在该表中,请联系协会资料部,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协会完善相关的作品信息后,会将保留的法定许可使用费转付给作者。
协会资料部联系方式: Documentation@mcsc.com.cn
特别说明:
一、因为有大量重名的音乐作品存在,所以协会需要使用者和权利人提供更多的信息来确认作品。常用的信息包括:词曲作者、表演者。
二、对于根据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无法确认权利人的作品,协会需要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才能建立作品资料,并转付著作权使用费。因此无论权利人是否协会会员,如果希望获得法定许可的著作权使用费,都可以和协会会员部联系,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填写作品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这样,协会才能根据作品资料,正确地转付您的著作权使用费。
会员部联系方式:wangyue@mcsc.com.cn
三、如果权利人得知自己的音乐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并且没有获得相应的报酬,都可以直接和协会联系。协会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可以为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权利人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部联系方式:mcsc_law@mc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