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期】
音著协2022年第三期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分配于10月15日完成汇款(2022年度计划分配13次,本期为本年度的第8次、第9次、第10次分配)。
本期分配共涉及许可使用费金额约人民币5498.8万元(扣除增值税后),协会管理费扣除比例约为17.4%。
【说明】因央视等广播组织未能在分配前提供相应的作品使用报告,导致原分配计划中的2020年广播权许可使用费第一次分配无法按时进行,根据情况调整为表演权许可使用费第三次分配。
附1:分配工作的一般流程
附2:2022年已经完成的分配
【2022年第一期】
M212(2021年复制权许可使用费第二次分配)、B201(2020年互联网许可使用费第一次分配)、P201(2020年表演权许可使用费第一次分配)为本年度第1-3次分配,已于2022年4月19日完成汇款,共涉及使用费约4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协会管理费扣除比例约为17.1%。
【2022年第二期】P202(2020年表演权许可使用费第二次分配)、2020机械表演许可使用费分配、K201(2020年卡拉OK许可使用费分配)、B203(2020年互联网许可使用费第二次分配)为本年度第4-7次分配,已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汇款,共涉及使用费约2.195亿元(扣除增值税后),协会管理费扣除比例约为14.3%。
附3:关于著作权使用费分配的相关说明
1. 协会的著作权使用费分配程序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会员大会制定的具体分配规则。
2.著作权使用费分配程序必须在收到著作权使用费且确认音乐使用报告后才能启动,二者缺一不可。音乐使用报告一般由音乐使用者提供,包括使用曲目、频次等信息,是确定著作权使用费分给谁、分多少的重要依据。
3. 除图书、音像、广告等少数使用情形外,使用者通常是签约当年交费(使用音乐前),次年提交音乐使用报告(使用音乐后)。
4. 收到音乐使用报告后,协会需对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有问题的,需要使用者补充甚至重新提供。
5. 凡向著作权人分配的著作权使用费,在分配完成前产生的相应利息,自始均归著作权人。
[会员提示]
著作权使用费个人分配明细表均通过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协会官方APP“音著协”中,会员登陆后,点击“会员—使用费查询”便可及时查询。有特殊需要,也可联系协会会员部或分配部寄送纸质版本。
如有问题请联系协会分配部
电话:010-65232656-562、578、55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