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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参与举办"著作权法30年暨著作权法修改"主题论坛

2021-04-16

2021年4月1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联合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共同举办的“2021阳光知识产权论坛” 在北京广播大厦酒店召开。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30年暨著作权法修改”。会议聚焦2021年6月1日将要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面回顾了我国著作权法30年来立法、修法、执法与实施的发展历程,并对新著作权法对产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代表、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和代表、各级法院法官代表、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近200人参与了此次论坛。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刘平出席论坛并发表了主题演讲。此外,协会9名工作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了论坛的服务工作。

 大会由主论坛和四个分论坛组成。上午的主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主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区域办事处顾问邓玉华,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秦元明,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分别致开幕辞。随后,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秦元明等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

音著协主要参与了分论坛——“新著作权法对音乐产业的影响”的发言和讨论。分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李雨峰教授主持,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经理张晶、网易集团法务总监姚婉、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刘平、腾讯音乐诉讼维权总监岳魏捷等先后进行了主题发言。

(CISAC亚太区经理  张晶)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亚太区经理张晶表示,“从CISAC的全球音乐版税收入来看,广播权和表演权仍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这部分收入在我国音著协的收入占比却不是很高。实践中,广播权和表演权的使用者体量很大,特别是背景音乐,可能存在着数以万计、十万计的使用者,如果这些使用者全部能够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合法使用音乐,创作者的收入就能够大大得到提高,也能够促使我国创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他还提到,“关于新法中的‘视听作品’,将其区分为了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而这三类作品的具体定义还需进一步阐释。”“再如新法中,关于集体管理组织收费标准的协商,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协商、现行标准如何适用、协商主体如何确定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网易集团法务总监  姚婉)

 网易集团法务总监姚婉表示,“数字音乐产业既包括最熟悉的流媒体业务,也有像音乐短视频、网络直播、在线K歌等相关业务,新法中规定的‘视听作品’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对这些类型的作品进行适用,是在线音乐平台比较关注的问题。目前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一些概念上,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特别是数字化音乐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仍有所区别,我们认为参考国际的部分应用标准来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新著作权法的细节规定十分必要。”

(音著协代理总干事  刘平)

 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刘平的发言主题为“为维护音乐作者权益而发声”,他提到,“没有哪部法律像著作权法一样,法律关系那么复杂、调整关系主体那么多,涉及这么广泛。著作权法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著作权法的修法过程中,音著协从多年的实践经验出发,认为著作权法修法应聚焦于加强和完善对原创作者著作权的保护,并对此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其中,关于视听作品,我们认为视听作品应适用原作品作者与制作者的双重许可制度,至少也应坚守约定优先原则这一底线,即视听作品制片人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种类和范围均应以原作品著作权人自愿授权的内容和范围为前提。否则,将导致更多节目制作者或第三方肆意地使用原创作品,而原创作者权益被边缘化的问题将近一步严重。此外,新法中关于‘免费表演’增加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限制条件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增设,均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广大音乐原创作者的权益。”

(腾讯音乐诉讼维权总监  岳魏捷)

 腾讯音乐诉讼维权总监岳魏捷表示,“以获取高额赔偿为目的的‘商业维权’是互联网音乐平台运营目前所遇到的一大难题。此种商业维权不但影响了作品在音乐平台上的传播,且侵害了通过音乐集体管理制度获得作品使用授权的版权市场秩序。关于著作权法里新增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希望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甄别,避免该制度被商业维权机构加以利用。”

 随后的圆桌讨论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明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谢甄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著作权委员会主任张晓霞,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邓丹云,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万勇等围绕着“商业维权”“法官的自由裁量”“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类型的规定”“作品的合理使用”“惩罚性罚则”等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协会志愿者参与论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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