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诉成都蔡琴演唱会侵犯表演权案开庭
在庭审过程中,协会代理人,法律部主任,刘平律师表示,在演唱会上公开表演使用《天涯歌女》的行为是对该作品著作权人的侵犯。
“虽然曲目单上有这首歌,可并不代表蔡琴在演唱会上就唱了,曲目单上明确写明‘以现场演唱曲目为准’。”被告代理律师矢口否认蔡琴曾在演唱会上唱过《天涯歌女》。面对被告的狡辩,协会当场拿出了充分了证据,面对铁证,被告律师顿时哑口无言,法官当庭对被告公开使用涉案歌曲的事实予以确认。被告律师随后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以妥善解决这一纠纷。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