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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家超市未经许可播放音乐 单曲判赔过万

2021-12-30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起诉被告: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润万家”)和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静安店(以下称“华润万家静安店”)侵害作品公开表演权一案落下帷幕,法院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决被告就单首音乐作品向音著协赔偿人民币14000余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营业场所内播放背景音乐,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2017年,音著协发现华润万家静安店长期使用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作为其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此后,音著协便积极地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拜访等方式与华润万家和华润万家静安店商洽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相关事宜,但是,因被告推诿拖延导致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此问题。在沟通无果后,为了更好地维护会员权益,打击侵权行为,音著协无奈之下于2018年将华润万家和华润万家静安店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音著协作为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未经许可播放相关音乐作品的侵权方提起诉讼。对于音著协举证的被告侵权事实,法院审理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判处被告赔偿涉案单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4000余元。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已于202161日正式实施。新法中,对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了国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的决心。华润万家作为旗下拥有多家知名品牌连锁超市的企业,更应该尊法守法,而不是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为自己牟利!

为了维护音乐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拒绝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问题的商家,音著协将会不断地通过诉讼、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全社会公示等手段,力促其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知法守法、加入到依法付酬使用音乐作品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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