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与源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百度侵权盗版行为宣战
昨日,协会与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针对百度公司盗版音乐服务的维权打击行动,并向各界媒体揭露百度以 “中立的搜索引擎技术平台”为名的侵权盗版手段,谴责百度以种种伎俩逃避、抵抗法律的制裁,肆意侵权的不争事实。强烈呼吁广大著作权人、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以及广告等周边产业的从业者,统一认识,同心协力抵制网络侵权盗版的非法经营,维护正版数字音乐产业和谐、健康地发展,全面促进我国文化娱乐业市场的良性繁荣。
协会屈景明总干事介绍,多年来,百度无视国家《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利用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制作、使用单位技术上的限制,未经任何许可即在其网站上以多种形式提供歌曲的浏览、视听、传播和下载服务,通过肆无忌惮的侵权盗版“业务”,以海量的网络点击率获得巨额广告收入,而这些广告收入又成为百度继续其盗版“事业”的强大动力和有力的经济保障。根据百度自己的财报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其净利润约为300万美元,而到了刚刚过去的2007年第四季度,这个数字已飞升至3010万美元。百度正是凭借它的音乐服务,占有了超过70%的搜索市场份额(根据2007年CNNIC调查报告)。与此同时,正版网络音乐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下滑,合法音乐产业日趋颓败萎缩。2007年全年协会的网络著作权收入仅相当于2005年的十分之一,而选择走正版化道路的在线音乐经营者,也因为百度的存在,迟迟不能从正版化经营中获取到其应得的经济效益,甚至被迫关门倒闭。
更为恶劣的是,面对音乐著作权人无数次依法主张权利的沟通、交涉直至诉讼,百度毫无悔改之意,反而一贯采取拖延战术:或避重就轻,依然如故;或不断片面曲解有关法规,加大权利人反盗版的成本;或以“中立搜索技术平台”为掩护,以精密的网络技术设置神秘站点及深度链接,继续隐秘地经营着盗版生意。使得并不熟练掌握网络技术的著作权人和其他经营者难以下手维权,使打击网络盗版更加步履维艰。
针对百度长期严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权利人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自我保护。2008年1月,协会就百度侵权使用的《爱我中华》等共计50首歌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做出高额赔偿。同时源泉公司也已向百度发出律师函,要求百度断开全部侵权音乐的链接,随后,源泉公司也将提起相关诉讼。据介绍,在不久的将来,协会和源泉公司还将主动与广大的广告主及其广告代理公司进行沟通,以唤起其对版权的理解和尊重,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屈景明总干事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表示,针对百度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仅仅只是一个开端,在经过最后一轮努力但仍被百度以一贯的拖延战术回应后,作为共同进退的盟友,协会与源泉公司已达成共识:在百度全面、彻底停止其侵权盗版行为之前,不与百度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判决。在使用法律武器保护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协会与源泉公司还将采取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其它有效措施,发动音乐版权界、唱片业界、正版数字音乐经营业界以及相关的投资商、运营商、广告商,包括广大媒体共同抵制和打击网上音乐侵权盗版行为,共同治理新媒体条件下音乐产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为捍卫数字音乐领域的良好秩序和音乐产业的长足发展而不懈努力。
图为协会总干事屈景明在发布会上
图为发布会现场
(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