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或“MCSC”)与日本远藤实歌谣音乐振兴财团共同主办的“中日音乐著作权研讨会”顺利召开。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研讨会通过中日两地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举办,主要围绕“中国新《著作权法》及修订过程中的相关热点问题”展开。
国家版权局社会服务处处长许炜,音著协代理总干事刘平,远藤实歌谣音乐振兴财团顾问、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JASRAC)会长、词作家井出博正(代表作《北国之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日本国士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客座教授、数字好莱坞大学特聘教授上原伸一,音著协副总干事朱严政,JASRAC常务理事须子真奈美,日本玉川大学教育博物馆馆长、教授石野利和,作曲家董冬冬先生及词作家陈曦女士(代表作《时间都去哪了》),作为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来自司法机关、高校、研究机构、互联网公司、音乐出版公司、音乐创作者、相关媒体等近300位相关人士通过网络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会议。
刘平先生与井出博正先生代表会议主办方先后为研讨会致辞,双方表达了坚持推动中日两国版权产业同仁持续交流合作,在音乐著作权保护领域携手努力、共同进步的心声。
音著协代理总干事 刘平
远藤实歌谣音乐振兴财团顾问、JASRAC会长、词作家 井出博正
在主题演讲环节中,刘春田教授首先发表了“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亮点与问题”的演讲。刘教授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体介绍和总结,并特别就“作品的定义”、“惩罚性赔偿制度”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 刘春田
日本国士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客座教授、数字好莱坞大学特聘教授 上原伸一
随后,上原伸一教授从日本学者的视角对“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要点”作了主题演讲。他首先就中国著作权法三次修改中每一次修改内容进行了回顾,并就新法中的广播权、合理使用、惩罚性赔偿等新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讨论环节中,朱严政先生、须子真奈美女士、石野利和教授、井出博正会长、董冬冬先生和陈曦女士先后作了发言。
朱严政先生以“从音乐作品版权保护实践看新《著作权法》第17条——视听作品著作权的设定”为主题做了发言。他提到,MCSC的许可收费主要集中于对音乐作品的二次使用,这正是集体管理相对于作者个体维权的优势。而新著作权法第17条,如果后续规制和配套规定没有考虑到音乐作品原创作者的在先权利,将会导致或加重视听作品传播过程中相关音乐作者权益在实践中难以落实的情况。他强调,著作权法应该“尊重作者权益,实现平等保护”,希望在即将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能够结合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视听作品著作权的有关规定,确保音乐作者的获酬权真正能够实现。
须子真奈美女士以“音乐著作权保护的立场谈新《著作权法》第17条”为主题做了发言。她表示,在日本,电影或动漫等形式的作品中,许多音乐作家享有电影或动画中包含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而非制作者。另外,她还介绍了各个国家对视听作品中包含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实践:在日本和欧洲,电影放映中音乐作品的使用费是由集体管理组织收取和分配的。
石野利和教授以“新《著作权法》第17条与伯尔尼公约等条约的协调性”为主题做了发言。首先,他就《伯尔尼公约》中电影作品权利人和音乐词曲作者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说明。其次,就《伯尔尼公约》中“权利限制法理”的演变和《TRIPS协定》第十三条(三步检验法)进行了分析。最后他认为,新《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是否能够满足《TRIPS协定》三步检验法中的第三项要件:不得无理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值得继续探讨。
董冬冬先生和陈曦女士以“从保护原创作者角度看新《著作权法》”为主题做了发言。他们表示,音乐作者的首要任务是创作,只有作品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作者才能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创作中,从而产生更好的作品回馈社会,进而形成良性循环。对于研讨会上热议的新著作权法第17条,他们表示,相对于其他市场主体,音乐原创作者处于弱势地位,希望立法方面也好,行政方面也好,能够从视听作品的制作和传播、前端和后端进行全面设计,给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更加明确的、有力的支撑,以帮助音乐作者更好地实现自身权益。井出博正会长以词作家的身份表示,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下成立的亚太音乐创作者联盟(APMA)近年来对于作品的买断问题十分关注,中国新《著作权法》第17条当中虽然规定了音乐创作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如果制片人不同意也很难实现,这是一种变相的买断,损害了原创作者的权益。最后他希望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发展得越来越好,为维护作者权益做出更大贡献。在讨论环节的最后部分,刘春田教授对各位发言人的内容进行了点评,同时与上原伸一教授就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本次研讨会的第三环节是互动问答,当线上参会人员提出其关注的问题时,中日两方的发言嘉宾进行了针对性的回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此次研讨会,为在中国新《著作权法》视角下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很多新信息、新观点、新思路,对今后新《著作权法》在实践中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