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说我是鸡》侵权官司完满落幕 协会向海淀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协会常务理事、著名音乐人李海鹰先生诉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传播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侵犯著作权一案,2007年7月24日,经海淀法院主持调解,并由协会法律部主任到场见证,诉争双方握手言和、协商解决。
鉴于在这一极具典型意义的案件中,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承办法官先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才使案件得以圆满结案,维护了我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并为今后此类维权诉争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和范例,受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协会法律部主任刘平律师7月31日下午再次来到海淀法院,代表屈景明总干事向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赠送了书写着“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社会和谐”的锦旗以示感谢。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法官和本案的承办法官共同接受了锦旗,并与刘平主任就本案及在信息网络新环境下如何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田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