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会员单位2008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音乐著作权服务单位
会员登录我要入会 英文

【业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丨“京e研讨”主题一 · 精彩摘录

2023-09-12

 

 

为进一步总结成立五年来的工作经验,思考和谋划未来发展,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服务和保障网络空间治理,9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能动司法与数字治理e研讨在京召开。

研讨会分为主会场和分会场,邀请了来自全国多地法院、高校、互联网平台公司、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嘉宾齐聚一堂、共话发展。主会场嘉宾围绕审判工作现代化背景下的互联网司法展望进行了主旨演讲。分会场嘉宾围绕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数字社会人格权益保护与互联网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平台治理与用户权益保护”“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野下的算法规制与数据保护四个主题进行了研讨。

 

分会场·主题一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

 

主持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办主任刘书星

刘书星主任指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的构建对于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为国家网络安全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特开展此次研讨。来自高校、研究院、法院系统、行业协会的嘉宾,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和不同高度,对网络纠纷的综合治理进行了深入探讨,内涵丰富、意义深刻、非常精彩。欢迎大家多多关注互联网司法事业,携手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共同助力网络强国战略实施,共同推动数字中国高质量建设。

 

嘉宾发言摘录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丁晓东

丁晓东教授以法院的能动监管职能 以个人信息司法诉讼为例为题作发言分享。他认为,我国的个人信息权利之诉应当被定位为公私法高度融合的权利之诉,是合作治理下的一种制度,其个体救济与公益保护密切融合。我国法院应进行公益监管的制度定位,这有利于发挥其制度上的比较优势,为个人信息权利的落地提供基于程序与抗辩的执法机制。面对个人信息侵权之诉的可行性困境和可欲性困境,应当从风险性特征与群体保护出发,将个人信息侵权制度的重心从损害赔偿转向合理威慑,以实现预防治理,从损害界定、归责原则与违法性、因果关系、救济方式进行制度重构。最后,个人信息侵权之诉应当回到个人信息治理的框架中进行理解,以制度演化与制度协同的进路实现领域法的有效治理。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主任李文宇

李文宇主任围绕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 助力构建数字时代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主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纠纷数量较大,随着数据要素价值被不断地认可和发掘,相关侵权纠纷及诉讼将与日俱增。从综合治理角度,企业对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合规管理,是数字时代下网络纠纷预防和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也即,企业以自身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以有效管控个人信息保护合规风险,做好网络纠纷综合治理的最前端。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

赵瑞罡副院长围绕功能型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从四个方面分享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互联网司法融入到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做法和实践。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有担当的判决捍卫网络空间司法主权、打击网络黑灰产、引导技术向善、保护数字原住民,切实肩负起功能型法院的职责使命;二是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基本方略,通过司法维护政治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为新时代首都发展保驾护航;三是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价值追求,以公正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平台规范发展、规范新商业模式、整治文娱乱象,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效能;四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案源治理、执源治理,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杭州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官家辉

官家辉副院长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新格局分享三点体会,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数字赋能、创新引领的理念,通过建立纠纷前置化解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打造一站式调解平台等,探索建立分层治理、漏斗解纷新模式,瞄准能动服务重心;二是秉持共治理念,以场景化治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互联网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完善司法建议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协同共享机制等,持续推动协同共治,优化能动服务生态;三是探索前沿科技赋能,加强区块链技术与司法深度融合,深化司法链智能合约系统应用,在互联网金融、网络文学保护、智慧执行三个场景实现了理念、技术、规则的创新,融汇能动服务增量。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邓丹云

邓丹云庭长从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网络著作权纠纷角度,分享了如何进行能动司法并实现综合治理。她表示,互联网法院受案量大、新型疑难案件多的现状要求法官主动探索、能动司法。要在能动司法中实现网络纠纷综合治理的效果,需要从促进作品有序流转、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兼顾主体利益平衡、进行治理综合联动四个方面做工作。一是要严格审查商业流程中的链条,防止假维权和虚假诉讼,在审慎对待商业维权的同时,还要有效地引导权利人进行经营、流转和合作;二是探求行业本质,作出符合行业规律的判决;三是兼顾主体利益平衡,坚持用常识、常情、常理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四是努力实现民事与刑事、司法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互联网平台等多层次联动。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朱严政

朱严政副总干事围绕互联网音乐版权领域的纠纷表现及产生原因,结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职能发挥,分享了对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的思考。他指出,目前互联网音乐版权领域仍存在各产业主体间利益失衡的现象,尤其是随着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词曲作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进而导致网络平台与词曲作者间的纠纷更为普遍。这一背景下,我们亟待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一方面整体上要建立行政、司法、集体管理组织等多主体协作的平台和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潜在纠纷,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司法领域,建议继续加强产业调研、制发司法建议、开展案件效果评估,充分发挥个案的示范作用,引导良性产业秩序的建立。

 

点评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杨明

杨明教授对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构建网络纠纷综合治理格局研讨会进行了点评。他表示,丁晓东教授从个人信息诉讼探讨了法院的能动监管职能,主张个人信息侵权制度应从损害赔偿转向威慑预防,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新的视角。李文宇主任分享了企业对个人信息的合规性处理是网络纠纷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手段,引发我们对企业合规成本与效果的进一步思考。赵瑞罡副院长分享了北互将互联网司法融入网络综合治理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践行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官家辉副院长介绍了杭互在诉源治理、协同共治、技术赋能方面的经验做法,未来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的信心、降低技术赋能成本是我们仍需思考的问题。邓丹云庭长围绕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介绍了能动司法在具体案件中的体现,未来希望能看到更多生动案例积极释放能动司法的理念。朱严政副总干事从音乐版权领域分享了构建网络综合治理格局的设想,为解决行业内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纠纷提供了思路。希望今天的研讨成果能够转化为推动网络治理法治化的切实举措,共同推动网络强国建设。

 

来       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

查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m2KLWlCcQFYE8_7BiDSsg

 

Copyright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040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312号

联系我们招募英才版权声明许可合作伙伴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040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312号     进入旧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