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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全国两会 聚焦版权

2025-03-14

全国两会  聚焦版权

311日,2025年全国两会胜利闭幕,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版权保护面临新挑战,也迎来新机遇。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围绕版权保护、相关产业发展等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版权生态贡献智慧。

1、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

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建议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赵冬苓表示,近年来,众多优秀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广大观众中引发热烈反响。但随之而来的盗版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造成深重的负面影响。这些轻易可得的盗版资源悄然改变着影视文化产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剥夺了影视创作者辛勤劳动应得的收益,打击了整个行业的市场信心与投资热情,给影视文化产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同时,盗版行为还直接导致创作者收入大幅下降,极大挫伤了创作积极性。

代表建议

一是要压实平台责任,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对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及短视频等平台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针对热播作品,应采取删除、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及时阻断侵权视频的传播,并采取屏蔽等措施防止直播侵权。

二是在司法认定及裁判层面,明确侵权主体责任,加大侵权行为赔偿或处罚力度。建议各地人民法院提高赔偿金额,将其提高至制作成本的30%,并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或各地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选取各地法院作出的系列视频侵权高额判赔和惩罚性赔偿案件,纳入指导性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以彰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震慑潜在的侵权者。

三是优化司法保护,缩短维权周期。建议统一管辖规则,推动热播影视作品案件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审理效率。同时,强化行为保全措施,建议法院加大行为保全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期间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与提升公众意识。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由中央网信办、国家版权局对多次违规的平台和账号实施永久封禁,并将其纳入行业信用评级体系,与企业年检相挂钩。同时,加强版权宣传与教育,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版权保护提示页面,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拒绝盗版、支持正版的意识。

(信息来源:《综艺报》)

 

2、全国人大代表张霞:

关注竞技体育音乐版权确权难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操女队教练张霞呼吁关注竞技体育音乐版权确权难问题。张霞表示,国家队在成套动作音乐制作过程中,通常会广泛搜集与主题契合的音乐片段,并将其编排融合。但由于涉及作品数量多、来源复杂,逐一联系著作权人获取授权存在现实困难。加之国际赛事举办国的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分散,队伍缺乏与之沟通的渠道和能力,导致确权成本高、法律风险大。中国大陆内的作品使用授权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海外组织签订协议,但若涉及境外使用,则需当地组织许可。目前,国际体操联合会虽有合作平台协助部分授权,但其曲库以国外作品为主,覆盖国家有限。国内音乐作品的海外授权仍处于真空地带,尚无机构能有效协调。

代表建议

张霞建议出台豁免政策或司法解释,帮助含配乐需求的运动项目在国内(国际)比赛期间,取得参赛运动队豁免音乐版权诉讼;同时,针对各有关运动项目国家队代表中国参加非纯商业性质的国际赛事时,豁免国内音乐持权人的版权诉讼。若难以实现,则需建立官方工作机制,由音著协制定标准化流程和费用,协助队伍批量获取授权。此外,她还建议音著协拓宽运行模式,协调各国和地区主要音乐版权组织,为各运动项目国家队参加非纯商业性质的国际赛事提供确权渠道,使队伍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在赛场上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进行艺术表现展示综合竞技实力和中华文化风采。

(信息来源:《中国体育报》)

 

3、全国人大代表黄秀芬:

明确字体著作权认定边界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秀芬关注民营企业在农产品宣传推广过程中,因字体著作权问题遭遇的法律困扰。黄秀芬提到,当前许多企业在宣传推广中频繁遭遇字体著作权纠纷,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往往举证难、抗辩难。这一问题已成为不少民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小微企业发展的痛点之一,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行的自愿登记制度,登记仅作形式审查,作品的实质独创性仍需个案认定。部分字体公司利用法律形式审查的漏洞,以美术著作权名义在全国发起批量诉讼,将司法程序异化为商业牟利工具,给实体经济带来了沉重负担。

代表建议

黄秀芬呼吁,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字体著作权的认定边界,建立包容审慎的司法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在宣传推广中的合理使用权,让优质农产品借助合规宣传走向更广阔的市场,真正实现法治护航产业兴农

(信息来源:央广网)

 

4、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北:

建议规范AI主播形象及声音版权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广电总台新闻中心主持人张晓北重点关注社会机构擅自采集主持人形象,通过AI技术合成主播并私自牟利的现象,呼吁加强对此类行为的规范与监管。张晓北在调研中发现,AI数字人主播快速普及的同时,存在版权授权机制缺失问题。如部分社会机构存在AI数字人主播训练数据来源标识不清、数字分身应用边界模糊等情况,可能引发版权纠纷。有些社会机构未经主持人本人授权,擅自采集其形象、声纹数据生成AI数字人主播,用于新闻播报、商业配音甚至非法牟利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声音权,更易引发劳务纠纷等法律风险。

代表建议

张晓北建议,用户在使用AI技术生成主播形象、声音前,应与主持人签订协议,取得授权并明确使用范围;行业监管部门可联合广电部门,对违规使用AI技术的社会机构进行惩戒,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社交媒体平台需要履行信息内容审核义务,及时预警和删除存在侵犯权益的AI数字人主播内容。此外,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探索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则。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5、全国人大代表钟铮:

完善生成式AI视频传播管理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提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频传播管理机制。钟铮表示,当前,随着生成式AI技术的快速发展,视频合成和制作的门槛大幅降低,导致网络上出现了大量AI生成的视频内容。这些视频中,有些是模仿明星或专家的形象和声音进行传播,有些则是虚构人设,用于推销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产生信任危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视频通过流量变现,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现象。

代表建议

钟铮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原创版权和隐私保护;利用AI技术审核AI合成的视频内容,确保视频传播内容审核的效率与准确性;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督促行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经济观察报)

 

6、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

加大力度保护文化产业版权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建议着力保护文化产业版权。近年来,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致力于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但盗版手段也在不断升级,盗版问题愈演愈烈。张颐武认为,这危害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及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对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委员建议

一是加快推动版权保护立法入刑的进程,完善侵权认定标准与刑事追责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执法机制,为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全民反盗版宣传,并推动形成反盗版综合治理机制,全链条快准狠打击盗版。

三是建立由中宣部统筹协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司法部门协同联动的六部委综合治理机制,从平台压实主体责任、盗版小网站断网关站、切断盗版资源分享传播渠道等全链条,构建无死角的综合治理体系。

四是面对当下量大面广的盗版行为,在实操上,建议抓大放小,优先重点打击高流量、广传播的典型违规主体,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治理效应。

五是要督促长、短平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拒绝避风港原则,做到谁的平台谁负责,要求平台主动进行版权保护治理,采取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主动防控盗版内容的出现。同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处理重复侵权账号。

(信息来源:《新京报》)

 

7、全国政协委员周源:

借鉴枫桥经验多元共治网络盗版

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周源,聚焦网络盗版问题,提出借鉴枫桥经验深化网络盗版综合治理的建议。周源表示,盗版已经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顽疾,其根源在于利益驱动下的产业链化运作,以及现行治理体系中存在的取证难、维权慢、惩戒弱、意识薄等短板。他指出,当前我国打击盗版工作主要依赖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的行政监管模式,这种模式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盗版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益驱动的市场行为,借鉴枫桥经验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理念,构建由政府监管部门、权利人组织、网络平台共同参与的协作治理机制,将市场问题最大程度的交由市场解决,以化解公共资源占用和当前存在的短板问题。

委员建议

周源建议借鉴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多元协作等理念,构建以版权监管为主导、多平台协同共治、全社会参与的盗版治理体系。

一是由国家版权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内容生产、分发、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网盘及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多方协同的技术+机制创新,能降低权利人的举证成本和维权周期,还能为行政执法提供符合司法认定的证据链条,形成侵权发现-证据固定-快速处置的闭环治理体系,推动版权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

二是应创新司法惩戒机制,提升违法成本。建议加大盗版行为的司法惩戒力度,通过提升违法成本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具体措施包括推行惩罚性赔偿+黑名单双重威慑机制,对恶意重复侵权主体适用顶格惩罚性赔偿,探索按侵权获利倍数确定赔偿额。

(信息来源:央广网)

 

8、全国政协委员杨松:

建议将网络微短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松,重点关注加强对微短剧行业的管理。杨松表示,微短剧爆发式增长的背后也面临着多重考验:微短剧生产让著作权侵权问题频发、原著作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诉讼耗时长,诉讼结果难以达到心理预期、部分网络平台对微短剧监管审核不严等情况。

委员建议

杨松建议,希望国家能将网络微短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明确微短剧的性质认定和著作权侵权责任判定等内容。针对微短剧等著作权纠纷案件,简化诉讼程序,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降低视频创作者的维权成本,有效解决微短剧案件纠纷。同时,相关部门对微短剧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文本关键词、预警名单、黑名单等过滤机制;对内容低俗、夸张博眼球等微短剧及时予以整改或禁播,鼓励公众监督,保持监督渠道畅通,引导社会面共同营造健康短视频行业环境。

(信息来源:央广网)

 

9、全国政协委员吴义勤:

AI时代,文学版权保护亟需加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义勤表示,当前最现实的一个挑战是人工智能生成文本主体版权归属不明晰,一方面人工智能依赖于本身的逻辑运算和信息量庞大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语料库来源内容面临是否合法的质疑;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数据库中的作品,许多并未取得作者本人授权,人工智能生成文本的版权归属也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不仅如此,人工智能参与写作是对数据库内容的重新排列组合,而且人工智能创作工具往往基于社会热点和读者兴趣点进行创作,生成的内容存在明显的同质化倾向。人工智能对网络文学生态平衡的打破,以及人工智能作品的原创性争议,极易引发原创者的焦虑和抵制情绪。加上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来的网络文学盗版乱象频出,作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委员建议

吴义勤表示,我们不仅要在未来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立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相关标准的研究与细化,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等;也要发挥行业优势,提高版权保护的专业化水平,如加大对人工智能开发者的版权执法检查与版权保护安全评估监管力度;同时,还要完善技术支持,如开发更高效的数字指纹技术和使用区块链技术,让每个人工智能参与创作的作品享有独特的数字身份,可追溯人工智能生成文本的来源,保证人类原创作品和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版权。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版权保护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需要切实推动多方主体共建充分尊重和保护版权的网络清朗空间,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央广网)

 

10、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

建议制定针对青少年保护的版权政策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张连起关注到,一些院线热映的影视作品的盗版资源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网络等渠道大肆传播,形成盗版传播-流量变现-黑产导流的灰色产业链。这不仅扰乱行业生态,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少盗版网站存在赌博、色情广告跳转的情况,青少年在接触过程中存在被诱导参与非法活动的重大风险。

委员建议

张连起建议,制定针对青少年保护的版权政策,这也需要多方面发挥合力。相关部门通过政策干预降低青少年接触盗版内容及不良信息的风险,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教育部门应加强青少年版权教育,将版权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观。各平台加强对青少年用户的内容筛选与推送机制,从源头阻断盗版内容的传播。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源:人大版权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IKLnvNmhe58Ps6FMymXx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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