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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青奥组委与协会达成音乐作品使用合作

2014-07-07

 

南京青奥组委与协会达成音乐作品使用合作

 

 

7月4日下午,南京青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举行了《南京青奥会音乐作品使用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南京青奥组委副秘书长戚鲁等领导出席了签署仪式。

 

仪式上,南京青奥组委法律事务与监察审计部王旺林副部长介绍了南京青奥会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合作的方式,屈景明总干事和戚鲁副秘书长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屈景明总干事在讲话中指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能够成为南京青奥会的音乐著作权服务单位,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再次为奥运提供著作权服务,积极发挥自身所长,为把南京青奥会办得更加完美尽一份力量,这正是中国音著协的心愿。中国音著协将充分调动自身的有效资源,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青奥会歌曲的推广传播与著作权保护工作,尽最大努力使广大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实现与保障。

 

戚鲁副秘书长指出,南京青奥会依法筹办,在中国法律制度和奥林匹克宪章规则双重框架内合法、有序地开展各项组织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主办城市的国际形象,是国际奥委会关注的重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音乐作品曲作者、词作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南京青奥组委与中国音著协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成功做法,采取“一揽子使用许可”的合作模式,既为南京青奥会合法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提供保障,体现了南京青奥组委“依法办会”理念,充分尊重音乐作品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又代为管理南京青奥组委享有知识产权的青奥歌曲,为这批歌曲的使用和推广提供了便利。

   

    屈景明总干事、戚鲁秘书长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南京青奥会音乐作品使用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签署后,屈景明总干事向王旺林副部长颁发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 屈景明(左二) 向 南京青奥组委法律事务与监察审计部副部长 王旺林 发放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证

 

据悉,除使用自行征集的音乐作品外,南京青奥会将在运动员比赛、体育展示、实体和网络火炬传递、文化教育活动和开闭幕式等不同场合使用国内外超过2100首的第三方音乐作品,使用信息数量庞大且难以准确统计。此次一揽子使用许可合作方式,不同于根据每首乐曲分别许可的一般商业表演许可模式,除开闭幕式等现场表演外青奥组委无需提供精确到每首乐曲的详细使用信息,不仅大大减轻了青奥组委统计歌曲使用信息的压力,还杜绝了因漏报乐曲信息而未经许可的风险。

 

中国音著协信息宣传部和表演权许可业务部部门负责人,南京青奥会法律监审部、文化教育部、体育部和新闻宣传部等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南京青奥会开闭幕式执行机构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

 

 

南京青奥组委副秘书长戚鲁(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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