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记茶餐厅播放音乐侵权 法院调解单曲赔偿万元
由于星峰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龙记茶餐厅在未取得音乐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使用协会管理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且经协会上海地方许可代表多次沟通未果,协会遂将星峰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星峰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协会表示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营业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应该获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同时《国家版权局2011年第3号公告》有明确的付费标准。但被告则在法庭辩论中则表示,无法认同播放背景音乐侵权的事实。随后,徐汇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积极为被告普及相关的著作权知识,并敦促被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官的帮助下,被告认识到其侵权事实,并主动要求与协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单曲10000元人民币的调解共识,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在本次诉讼中,协会只是随机选取了所有侵权音乐作品中的一首进行起诉,这并非仅为涉案个别歌曲获得经济赔偿,而是希望通过选择典型歌曲诉讼来揭示问题和主张权利,促使被告自觉守法经营,并通过国家倡导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整体解决其面临的音乐作品表演权合法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