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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不能随便公开放——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背景音乐侵权

2019-03-29

音乐不能随便公开放——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背景音乐侵权

2019年3月1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诉上海黄浦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华联吉买盛”)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华联吉买盛侵权事实成立,涉案歌曲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7000余元。

营业场所播放音乐涉及“表演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13项财产性权利,其中包括“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其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即机械表演)。因此,使用者在使用音乐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但由于这类使用音乐的方式涉及范围广、数量大、随机性强,一方面词曲作者个人难以获得歌曲的使用信息并平等的与使用方洽谈相关权利许可,另一方面,使用者也无法逐一联络每位词曲作者来获得使用授权。因此,国际上通行的对表演权最有效的保护方式是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管理——全球的词曲作者通过加入本地的音乐著作权协会,由协会统一对使用者发放许可授权并收取著作权使用费。这样,词曲作者即获得了应得的著作权收益,使用者也通过便捷的授权服务避免了相关的法律风险。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20000家以上的商场、超市、餐厅、大型展览等公共场所通过音著协获得了合法使用音乐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缴纳了著作权使用费。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8年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也都先后通过音著协获得了合法使用音乐的许可。

华联吉买盛多次拒绝协会协商

早在2016年年末,协会就已经多次与华联吉买盛进行交涉,希望对方可以依法解决其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然而,在交涉过程中,华联吉买盛多部门互相推脱,没有人愿意接手处理这份侵权的“烂摊子”,企图最后不了了之。鉴于华联吉买盛多店侵权情况严重,社会影响力大,协会无奈,在2018年向法院提起了维权诉讼。

虽然本次诉讼只是就华联吉买盛其中一家门店提起并获判赔,但相信已经给华联吉买盛和还在违法使用音乐的商家提了个醒,背景音乐不是想放就放的。

知识产权保护大趋势,法院判赔力度增加

“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是习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特别强调的。目前,针对营业场所背景音乐侵权的案件,法院针对单曲判赔的金额已经较几年前有了显著提高。同时,上海地区的许多法院已经开始推行对于恶意侵权的惩罚性判赔机制,即针对同一商家的多次诉讼、连锁企业的多店诉讼,如在判赔过后侵权者仍知法犯法屡教不改,下次诉讼的判赔可能是双倍甚至更高的。

诉讼并不是推进表演权许可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的,促使所有使用者通过已有的适用于行业整体的音乐许可收费标准合法使用音乐,才是协会的终极目标。协会作为著作权人和使用方之间的桥梁,在维护词曲作者正当权利的同时,也承载着方便使用方获取著作权许可的作用。但是面对蔑视法律,恶意侵权的使用方,协会一定会与其维权斗争到底,还词曲作者一个应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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