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与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的诉讼,GEMA(德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地位已经得到确立,而音频载体的版税仍然保持不变。
2005年5月德国专利和商标局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GEMA赢得了自从2004年1月以来为获得音频许可的公平报酬而与IFPI德国分部进行的争讼。由于德国影音工业界没有对此裁定提出书面异议,所以仲裁委员会的裁定为终局裁定。
这项争议是因IFPI对出版价格主张6.6%的版税率和进一步削减音频载体的媒体广告而引发的。而上述主张被仲裁委员会否决,一并否决的还有IFPI以反盗版措施为理由而提出的额外减少1%版税的请求。仲裁委员会肯定了慕尼黑高级地区法院2003年确立的法律立场。
GEMA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Reinhold Kreile 博士认为:GEMA对IFPI为避免长期其耗资巨大的法律诉讼而做出让步而感到高兴。IFPI因此接受音频载体9.009%的版税率,且最小版税额依然适用,此关税是由音频工业界和欧洲集体管理组织于1997年为作者能获得公平报酬而修改的。GEMA将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版税及时进行分配,并希望得到音频载体工业界的支持。
CISAC(国际词曲作者联合会)衷心支持公平报酬原则在作者知识产权的所有应用领域得到体现,而此原则已经被最近支持GEMA的判决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