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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法院首次针对P2P软件提供商采取行动

2007-07-17

    近日,比利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比利时作者、作曲者、出版商协会(SABAM)在一起非常重要的诉网络服务提供商ISP(TISCALI,已注册为SCARLET有限公司)案件中获胜。原告SABAM主张被告TISCALI在其经营过程中运用了专业的科技手段使得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P2P方式非法下载使用SABAM管理的音乐作品。这一诉求被布鲁塞尔一审法院所支持,法院于2007年6月29作出判决。此判决将作为先例运用到今后的司法审判中。
    2004年底,法院认定TISCALI用户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特指复制权和公共传播权),。然而,法院认识到,这一结果并非具有技术层面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不能终结复制权侵权行为,因此,布鲁塞尔一审法院委任了一名专家来介入此事。2006年1月3日,该专家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供了11种阻止、剔除P2P系统运行的解决办法,其中的7种可以适用于TISCALI网络系统。
    本案判决中,法院对于被告TISCALI的抗辩事由??隐私权,通信保密权及自由表达意愿权,并未支持,也没有接受TISCALI主张的其被要求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来承担对整个P2P活动的监管义务是一种强加的义务,违背了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鉴于一旦采用专家提供的阻止、剔除P2P系统运行的解决办法,TISCALI将不能摒弃其基本的监管义务,不可避免的面临败诉的风险,法院决定不支持其抗辩。
    法院认定要求TISCALI终止其P2P业务的指令并非对其强加一个监管义务,专家提供的解决方案只是运用一种机械工具限制TISCALI传输特定信息内容,而并非设立一种监管义务。同时,法院认为阻止、剔除P2P系统运行的软件不同于处理任何私人数据,这种方法纯属技术性手段,具有自动性,TISCALI在阻止、剔除P2P系统运行的过程中没有扮演主动的角色。
因此,法院勒令TISCALI终止其非法的P2P业务,停止对SABAM管理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犯,以书面形式向SABAM阐述其P2P业务的相关信息,限期6个月完成,如有延迟,将处以TISCALI每日2500欧元的罚金。
SABAM希望强调的是,目前大量的互联网用户通过P2P软件大规模下载有版权的音乐作品,而不经过作者、作曲者及出版商的授权,且不支付费用。如果所有的比利时互联网服务商可以采用专家提供的方法,那么P2P软件将不再被用来传输有版权的音乐作品,从而彻底结束非法的网络传输行为。
SABAM最后指出P2P现象不是导致传统CD销售量下降的唯一原因,但是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它危害了SABAM会员和广大权利人的利益,甚至影响了文化的传承。
    SABAM提醒每一个比利时互联网用户在合法的网站上,以合法的手段下载、复制自己喜欢的音乐,以此作为对权利人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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