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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平台词曲版权费清算的通知(第三期)

2015-10-19

 

关于2012年度中国联通数字音乐平台

词曲版权费清算的通知(第三期)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根据中国联通的全网数字音乐词曲著作权收益清理规则,现启动清算分配2012年度中国联通数字音乐的铃音盒产品的词曲版权费工作。具体如下:

 

一、词曲版权数据

 

详见《2012年度(第三期)中国联通词曲版权费清算表》

 

二、认领资料

 

1、公司资质文件(电子扫描件1份,纸质盖章复印件1份)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有最新年审记录)

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Ø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Ø  组织机构代码证

Ø  银行开户许可证

2、《附表1:公司/个人信息表》(点击下载excel表,纸质盖章原件1份)

3、《附表2:版权承诺书》(点击下载word文档,纸质盖章原件1份)

4、《附表3:版权证明文件》(点击下载word文档,纸质复印件盖章1份)

 

以上电子版资料统一发到: mcsc507@126.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联通词曲认领】2012年第3期——认领公司。

 

三、认领期限

 

认领公司需在20151118日前将上述资料发至专用邮箱,20151130日前将认领纸质材料邮寄至协会,地址详见通知最后的联系方式。

 

四、版权审核期及公示期

 

在收悉认领公司的材料后,协会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版权审核工作,具体时间视版权量进行调整。但对于可能出现版权冲突等复杂情况、因版权纠纷提起法律诉讼的,需要在冲突解决或者法院有效判决后再清算词曲版权费。

认领结果公示期原则上为1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协会将在收悉认领方的确认书及合规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进行版权费拨付。

 

五、词曲版费拨付

 

1、公示期前,中国联通将需清算的相关词曲版费划拨至协会。

2、公示期满,协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认领方发送《可认领词曲版权明细单》及《词曲版权确认书》,其中《可认领词曲版权明细单》体现可认领总金额、相应服务费及相关税项。

清算服务费:协会在提供本期词曲版权清算服务时按认领方可认领版费的7%作为清算服务费,将从可认领金额中直接扣除。认领方为公司法人单位的,认领的词曲版费相关税收由认领方自行承担。

3、认领方在收悉协会反馈的可认领词曲版费明细表后,需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同《词曲版权确认书》一并寄至协会,地址详见通知最后最后的联系方式。

4、协会核对发票及《词曲版权确认书》无误后,将按认领方提供的账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于25个工作日内将词曲版费拨付至认领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慕凌波  刘红柳

电话:010-65232656-507545

传真:010-65232657

邮箱:mcsc507@126.com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单三条33号京纺大厦5

 

附:2012年度(第三期)中国联通词曲版权费清算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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